硝酸镁
发布时间:2016-11-29 来源:未知     分享到:
  无色结晶。有吸湿性。330℃分解。易溶于水,溶于乙醇和氨水,溶于0.8份水,水溶液呈中性。相对密度1.464。熔点约95℃。有氧化性。与易燃的有机物混合能发热燃烧,有火灾及爆炸危险。有刺激性。

  简介

  英文名称:Magnesium nitrate

  CAS号:10377-60-3

  分子式:Mg(NO3)2

  管制信息

  硝酸镁(易制爆)

  本品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受公安部门管制。

  用途

  分析试剂。镁盐制备。催化剂。烟火。强氧化剂。

  安全措施

  贮于阴凉干燥处,远离火种、热源。切忌与还原剂、可(易)燃物,金属粉末、硫、磷共储混运。误食,饮温水、催吐。

  灭火:雾状水、砂土。

  成分组成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硝酸镁 ≥99.0% 13446-18-9

  危险性

  健康危害: 本品粉尘对上呼吸道有刺激性,引起咳嗽和气短。刺激眼睛和皮肤,引起红肿和疼痛。大量口服出现腹痛、腹泻、呕吐、紫绀、血压下降、眩晕、惊厥和虚脱。

  燃爆危险: 本品助燃,具刺激性。

  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 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眼睛接触: 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 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 强氧化剂。在火场中能助长任何燃烧物的火势。与还原剂、有机物、易燃物如硫、磷或金属粉末等混合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高温时分解,释出剧毒的氮氧化物气体。

  有害燃烧产物: 氧化氮。

  灭火方法: 消防人员必须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或隔离式呼吸器、穿全身防火防毒服,在上风向灭火。切勿将水流直接射至熔融物,以免引起严重的流淌火灾或引起剧烈的沸溅。灭火剂:雾状水、砂土。

  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 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面具(全面罩),穿防毒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勿使泄漏物与还原剂、有机物、易燃物或金属粉末接触。小量泄漏:小心扫起,收集于干燥、洁净、有盖的容器中。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处置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 密闭操作,加强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聚乙烯防毒服,戴橡胶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远离易燃、可燃物。避免产生粉尘。避免与还原剂接触。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包装必须密封,切勿受潮。应与易(可)燃物、还原剂等分开存放,切忌混储。储区应备有合适的材料收容泄漏物。

  个体防护

  职业接触限值

  中国MAC(mg/m3): 1453

  前苏联MAC(mg/m3): 1634

  TLVTN: 未制定标准

  TLVWN: 未制定标准

  监测方法: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达旦黄比色法

  工程控制: 生产过程密闭,加强通风。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

  呼吸系统防护: 可能接触其粉尘时,应该佩戴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必要时,佩戴自给式呼吸器。

  眼睛防护: 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 穿聚乙烯防毒服。

  手防护: 戴橡胶手套。

  其他防护: 工作完毕,淋浴更衣。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理化特性

  主要成分: 含量:分析纯≥99.0%。

  外观与性状: 白色、易潮解的单斜晶体,有苦味。

  熔点(℃): 129.0

  沸点(℃): 330

  相对密度(水=1): 2.02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 6.0

  反应活性

  禁配物: 强还原剂、易燃或可燃物、活性金属粉末、硫、磷。

  避免接触的条件: 潮湿空气。

  毒理作用

  急性毒性: LD50:5440 mg/kg(大鼠经口)

  生态作用

  其它有害作用: 该物质对环境可能有危害,在地下水中有蓄积作用。

  废弃处置

  废弃处置方法: 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的要求处置。或与厂商或制造商联系,确定处置方法。

  安全术语

  S17远离可燃性物质。

  S26不慎与眼睛接触后,请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并征求医生意见。

  运输信息

  危险货物编号: 51522

  UN编号: 1474

  包装类别: O53

  包装方法: 塑料袋或二层牛皮纸袋外全开口或中开口钢桶;塑料袋或二层牛皮纸袋外普通木箱;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普通木箱;螺纹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镀锡薄钢板桶(罐)外满底板花格箱、纤维板箱或胶合板箱。

  运输注意事项: 铁路运输时应严格按照铁道部《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中的危险货物配装表进行配装。运输时单独装运,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严禁与酸类、易燃物、有机物、还原剂、自燃物品、遇湿易燃物品等并车混运。运输时车速不宜过快,不得强行超车。运输车辆装卸前后,均应彻底清扫、洗净,严禁混入有机物、易燃物等杂质。

  法规信息

  法规信息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化劳发[1992] 677号),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1996]劳部发423号)等法规,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 13690-92)将该物质划为第5.1 类氧化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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