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 (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19-12-04 来源:中国无机盐工业协会     分享到:

    12月3日,工信部正式发布《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为未来十五年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在这份“顶层设计”中,有八大要点值得关注。


一、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占比达到25%左右

     当前,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推动下,汽车产业加速向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共享化转型,汽车产业的能源动力、生产运行和消费使用方式全面重塑,产业发展正在发生重大结构性变化。新能源汽车作为科技创新与产业升级的标志性产品,作为跨界融合的关键节点,也迎来一个全新的发展时代。

     自2012年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发布实施以来,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取得积极进展,新能源汽车创新能力、技术水平不断提升,政策环境、产业布局逐步优化,开放竟合良性发展的生态基本形成,中国新能源汽车产销连续四年居世界首位。

      为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工信部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该《征求意见稿》,以“市场主导、创新驱动、协调推进、开放发展”为基本原则,力争经过十五年持续努力,使我国新能源汽车核心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纯电动汽车成为主流,燃料电池汽车实现商业化应用,公共领域用车全面电动化,高度自动驾驶智能网联汽车趋于普及,有效促进节能减排水平和社会运行效率提升。

     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市场竞争力明显提高,动力电池、驱动电力、车载操作系统等关键技术取得重大突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占比达到25%左右,智能网联汽车新车销量占比达到30%,高度自动驾驶智能网联汽车实现限定区域和特定场景商业化应用。


二、 2025年纯电动乘用车百公里电耗降至12度

     在鼓励技术创新方面,坚持整车与零部件技术创新并重,加强关键共性技术供给,优化创新发展环境,推动电动化与网联化、智能化技术并行融合发展,持续提升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能力。

1、深化“三纵三横”研发布局

我国将继续以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为“三纵”,布局整车技术创新链。以动力电池与管理系统、驱动电机与电力电子、网联化与智能化技术为“三横”,构建关键零部件技术供给体系。

2、攻关新能源汽车核心技术

     包括实施电池技术突破行动和网联技术创新工程。按照规划,到2025年,我国将实现纯电动乘用车新车平均电耗降至12.0千瓦时/百公里,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新车平均油耗至2.0升/百公里。


三、构建新型业态、鼓励跨界合作

     围绕新能源汽车研发、制造和服务等全价值链环节,以产业链核心企业为龙头,以关键系统创新应用为牵引,以提升智能制造水平为支撑,优化发展环境,推动形成互融共生、分工合作、利益共享的新型产业形态。为实现这一目标,将从相关企业、关键系统应用、生产制造水平、品牌建设、安全建设五个方面采取相应措施。

1、支持产业链核心企业发展

     鼓励企业跨界合作;打造涵盖解决方案、研发生产、运营服务等产业链关键环节的生态主导型企业;推动整车、零部件企业优化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发挥龙头企业带头作用,培育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

2、促进关键系统创新应用

     未来将以整车企业需求为牵引,集中开发车规级车载操作系统。同时,鼓励整车及零部件、互联网、电子信息、通信等领域企业组成联盟,扩大车载操作系统应用规模。

除鼓励上游资源供应商保障资源提供能力外,还将建立健全动力电池模块化标准体系,完善动力电池回收、梯级利用和再资源化的循环利用体系,鼓励共建共用回收渠道,建立健全动力电池运输仓储、维修保养、安全检验、退役退出等环节管理制度,从而推动动力电池全价值产业链的发展。

3、提升智能化制造、推进质量品牌建设

     下一阶段将推进智能化技术在新能源汽车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仓储物流、经营管理、售后服务等关键环节的深度应用。引导企业强化品牌发展战略,以提升质量和服务水平为重点进行品牌建设。同时,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健全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控制及追溯机制。

4、强化安全保障

     征求意见稿提出,要强化企业对产品安全的主体责任,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健全新能源汽车整车、零部件以及维修保养、充换电等安全标准,完善安全法规制度。加强新能源汽车安全隐患召回管理工作力度。落实企业负责、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安全生产机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四、推动产业融合,构建“出行即服务”

     征求意见稿鼓励推动新能源汽车与交通融合发展。将加快建设涵盖前端信息采集、边缘分布式计算、云端集中管控的新型智能交通管控系统;加快新能源汽车在分时租赁、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场地用车等领域的应用;引导汽车生产企业和出行服务企业共建“一站式”服务平台,精准匹配个体出行需求,构建“出行即服务”新型交通出行服务模式。

1、推动新能源汽车与能源融合发展

     在加强新能源汽车与电网(V2G)能量互动的同时,采取措施促进新能源汽车与可再生能源高效协同。鼓励“光储充放”(分布式光伏-储能系统-充放电)多功能综合一体站建设,推动新能源汽车与气象、可再生能源电力预测预报系统信息共享与融合,鼓励地方开展V2G示范应用等。

2、推动新能源汽车与交通融合发展

    在交通发展方面将在构建“出行即服务”的新型交通出行服务模式的同时,也要构建绿色物流运输体系。未来将加快建设新型智能交通管控系统,新的智能交通管控系统将涵盖前端信息采集、边缘分布式计算等。

     同时,新能源汽车在分时租赁、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场地用车等领域的应用将加快步伐。以智能网联汽车为载体的城市无人驾驶共享出行服务,物流配送、市政环卫、定制化公交和特定场景示范应用将得到支持。与此同时,政府部门还将引导汽车生产企业和出行服务企业共建“一站式”服务平台。

   未来在构建物流体系方面,新能源汽车在城市物流、农村物流、港口驳等领域的应用将得到进一步的支持。

3、推动新能源汽车与信息通信融合发展

    包括推动车辆与道路交通、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广泛互联和数据交互,为多级联动的自动驾驶控制决策和应用服务提供保障。

此外,以数据为纽带的“人-车-路-云”,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将进一步完善,未来还将加强数据、应用服务在汽车全生命周期的分级分类管理和访问控制,构建汽车身份认证和数据管理体系。

4、加强标准对接与数据共享

    推动建立新能源汽车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综合标准体系,明确车载操作系统、车用基础地图等技术接口标准。未来将会出现更更多跨行业、跨领域的综合大数据平台。


五、完善充换电、加氢基础设施建设

     在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征求意见稿指出,合理布局充换电基础设施,依托“互联网+”智慧能源,提升智能化水平,加快形成适度超前、慢充为主、应急快充为辅的充电网络,鼓励开展换电模式应用,加强智能有序充电、大功率充电等新型充电技术研发,提高充电便利性和产品可靠性。 

1、加快充换电网络建设

     形成适度超前、慢充为主、应急快充为辅的充电网络,同时换电模式、智能有序充电、大功率充电等充电技术的应用、研发将得到进一步支持。未来,政府将引导企业联合建立充电设施运营服务平台,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与统一结算。

     政府将引导相关方联合开展充电设施建设运营,支持居民多车一桩、相邻车位共享等模式,支持鼓励充电场站与商业地产结合,提供充电服务。此外,在意见稿中还明确指出将“明确非运营车辆充电服务享受居民生活电价。”

2、协调推动智能路网设施建设

     具体措施包括:建设支持车路协同的无线通信网络;推进智能化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在推进交通标志标识等道路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升级的同时,加快差分基站建设,推动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在高精度定位领域应用。

3、有序推进氢燃料供给体系建设

     《征求意见稿》提出,提高氢燃料制储运经济性,因地制宜开展工业副产氢及可再生能源制氢技术应用,加快推进先进适用储氢材料产业化;开展高压气态、低温液态及固态等多种形式储运技术示范应用,探索建设氢气运输管道,逐步降低氢燃料储运成本。

     同时,推进加氢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加氢基础设施的管理规范,引导企业根据氢燃料供给、消费需求合理布局加氢基础设施。支持利用现有场地和设施,开展油气氢电综合供给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开展燃料电池汽车商业化示范运行。


六、深化开放合作、引导企业走出去

     培育新能源汽车产业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深度融入全球产业体系,是下一个阶段发展新能源汽车发展的目标之一。

    为此奖鼓励相关方开展交流合作 促进形成良好的新能源汽车国际化市场环境。对国内检验检测认证机构与国外行业机构开展合作给予支持,并推动在设计生产、质量安全、试验方法等方面标准和结果的国际互认。

     按照规划,政府将引导企业制定国际化发展战略,鼓励企业充分利用国际融资平台,同时健全法律咨询、金融支持、人才培训等服务保障体系。


七、放宽市场准入、完善双积分政策

    为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持续发展,将从行业管理、政策法规、人才队伍建设、知识产权保护、组织系统职能5个方面提供一些其他保障。

其中明确提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放宽市场准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多部门、跨地区的信用联动奖惩机制。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建立新技术豁免机制,促进新业态新模式健康有序发展。

     完善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其和积分并行管理办法,建立与碳交易市场衔接机制。


八、完善税收优惠政策、破除地方保护

     完善新能源汽车购置税等税收优惠政策,优化分类交通管理及金融、保险等支持措施。破除地方保护,建立统一开放公平市场体系。鼓励地方政府加大公共服务、共享出行等领域车辆运营支持力度,给予新能源汽车通行、使用等优惠政策。

      从2021年起,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新用车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制定将新能源汽车研发投入纳入国有企业考核体系的具体办法。加快完善适应智能网联汽车发展要求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数据使用的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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