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东发布10条举措推进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2-12-16 来源:宁夏石油和化工新闻     分享到:

近日,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印发了《宁东能源化工基地推进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十条(试行)》(以下简称“政策十条”)。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 年12月31日。

《政策十条》所称生产性服务业是指围绕加快实施宁东基地现代煤化工、新材料、精细化工、清洁能源、智能制造、软件开发、安全环保等重点产业方向,以及八大细分产业链和三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从事研发设计、检验检测、计量检定、现代物流、金融服务、信息服务、节能环保服务、商务服务、人力资源管理与职业教育培训服务、生产性支持服务、碳资产管理、碳排放交易、技术产品认证和推广等,以及其他鼓励发展的生产性服务业。

《政策十条》提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对国内外知名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落户宁东,当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000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分别给予企业20万元、4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一次性奖励;支持企业做大做强;积极推进主辅分离,对工业企业将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原料 采购、产品运输、研发设计、贸易营销、专业配套服务等辅助性业务从主营业务中分离出来、设立独立法人且纳入统计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当年实现入规的分两年给予40万元的资金补助,当年对宁东基地地方贡献的 90%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连续2年;支持生产性服务业项目建设;密切企业间产业协作;支持物流企业打造服务品牌;加大金融支持,对经自治区认定的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专利权质押保险、危化企业安全责任保险、危货承运人保险、企业财产类保险、企业工伤补充保险等险种,在自治区奖补政策基础上,再给予10% 补贴,单一投保企业保费补贴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支持安全、环保、节能、水资源管理企业加快发展。对从事节能降碳、生态环保、安全生产、水资源管理等生产性服务型企业,按照其当年对宁东基地地方贡献的 50%予以奖励,连续 2 年。做好办公用房保障;支持引进重点企业。对产值、投资、营收等超过上述奖励标准的重大生产性服务业企业、项目,按照“一事一议”原则,另行予以重点扶持。 

此外,《政策十条》强调,与宁东基地现有优惠政策按“就高不就低、从优不重复”原则衔接。对项目造假、数据造假或违反承诺的企业,在本政策周期内不得享受本政策,并追回已发放的扶持金;对当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重大环境污染责任事故、偷税漏税行为或较大群体性事件、不遵守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在信用中国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不得享受本政策。物流企业纳入宁东基地物流大数据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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