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地区将会鼓励哪些化工项目投资,看这份名单→
发布时间:2020-08-13 来源:中国无机盐工业协会     分享到:

      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8月12日消息,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对《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14年本)》进行了修订,形成了《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0年8月12日至2020年9月11日。


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由两部分组成:

一是国家现有产业目录中的鼓励类产业,包括《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均按最新修订版本执行)

二是西部地区新增鼓励类产业,在《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按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列确定(如所列产业被国家相关产业目录明确为限制、淘汰、禁止等类型产业,其鼓励类属性自然免除)。


西部地区新增鼓励类化工产业如下:


重庆市


1. 化工新材料生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除外)

2. 新型化合物药物或活性成分药物、高附加值制剂产品的原料药及其关键中间体开发和生产


四川省


1. 核级石墨开发及生产

2. 4万吨/年以上炭黑新工艺开发及应用

3. 3000吨/年以上氧化钒清洁生产技术开发及应用(废水、废渣零排放);钒制品先进制造技术开发及应用(钒基合金、钒基功能材料、钒精细化工产品)

4. 石墨烯和纳米碳材料、细结构石墨、生物炭、锂电池负极等新型碳材料的开发及生产

5. 生物乙醇制乙烯(以粮食为原料的除外)

6. 高性能稀土永磁、发光、催化、合金等稀土功能材料及器件的开发、生产及应用


贵州省


1.“磷—电—化”一体化资源综合利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除外)

2. 重晶石精深加工新产品开发及生产

3. 白云石精细加工及综合开发利用

4. 己二酸与尼龙 66 生产

5. 天然植物精细化工产品的开发(香精、香料、化学药、化工产品中间体)

6. 膜用新材料研发制造及膜元件自动化生产

7. 煤炭地下气化开采技术开发与应用,煤炭地下气化发电成套设备制造

8. 氢加工制造、氢能燃料电池制造、输氢管道、加氢站等涉氢产业


云南省


1. 石油精细化工产品开发及生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除外)

2. 水溶性肥料、微量元素肥料、微生物肥料等新型肥料的开发及生产

3. 生物乙醇制乙烯(以粮食为原料的除外)

4. 生产天然橡胶深加工产品如浅色标准胶、子午线轮胎专用胶、恒粘胶、高等级轮胎专用胶、脱蛋白橡胶系列产品,鼓励建设大型子午线轮胎生产线,进行特种专用天然橡胶或胶乳产品的研制与开发

5. 云南滇中锂资源开发利用及产业链发展


西藏自治区


1. 盐湖资源综合开发利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除外)


陕西省


1. 大型炼油、乙烯、芳烃生产装置生产的有机化工原料就地深加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除外),新型、环保型油田化学品(二氧化碳及新型试剂驱油驱气)技术开发及生产,均聚甲醛、6 万吨/年及以上二甲基甲酰胺、6 万吨/年及以上聚乙烯醇等精细化工产品生产

2. 生物法、化学法生产可降解材料,包括聚乳酸、丙内酯基可降解材料、聚丁二酸丁二醇酯、聚羟基烷酸等,以及可降解高分子材料与淀粉共混的环境友好材料,新型炭质吸附材料,生物化学品等

3. 百万吨级大型乙烯、芳烃、千万吨级大型炼油等重大煤化工、石油化工、电站用装备关键用泵、控制阀、调节阀的研发及制造

4. 天然气调峰工厂、地下储气库及应急储气调峰设施

5. 化工新材料、高端专用化学品的制造及深加工

6. 进行煤炭分质利用,生产烯烃系、芳烃系及烯烃、芳烃结合产品


甘肃省


1. 利用天然气替代化工及有色金属材料深加工中使用的重油、柴油、煤技术开发及应用(天然气产业政策限制、禁止类项目除外)

2. 电子级氟化氢(HF)生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除外)

3. 石墨烯和纳米碳材料、细结构石墨、生物炭、锂电池负极等新型碳材料的开发及生产

4. 粉煤灰生产新型油田固井减轻剂

5. 高炉解毒铬浸出残渣技术开发及应用


青海省


1. 钾、钠、镁、锂、硼、锶、溴、碘、铷、铯等盐湖资源综合利用、系列产品开发及副产物利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除外)

2. 稀盐酸脱析制氯化氢

3. 六水氯化镁(MgCl2·6H2O)连续脱水制无水氯化镁

4. 以各类无机盐产品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副产物为主的循环利用

5. 地下深层承压卤水资源勘探、研究及开发


宁夏回族自治区


1. 20万吨/年及以上醋酸乙烯、6万吨/年以上聚乙烯醇、10万吨/年以上聚碳酸酯(PC)、6万吨/年以上环氧乙烷、6万吨/年以上聚甲醛、双加压法硝酸生产工艺、电子级高纯化学品生产,单套装置5万吨以上使用回转窑的石灰氮、使用液下投料低温循环分离法万吨以上单氰胺、2万吨以上双氰胺生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除外)

2. 大型煤化工、石油化工、火电核电站、油气储运、海洋工程等领域用耐高压、耐高低温、低噪音等高端智能控制阀和智能定位器的研发及制造

3. 煤炭气化及尾气综合利用、液化合成等洁净煤技术开发及设备制造

4. 生物发酵、化学合成氨基酸及相关衍生物的开发及生产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1.大型炼油、乙烯、芳烃生产装置生产的有机化工原料就地深加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除外)

2. 节水器材、种子加工、肥料、高效低毒农药、农牧机械加工组装等农业资料和农用化工产品制造

3. 高压法三聚氰胺技术及其下游产品的开发和应用

4. 30万吨及以上羰基法合成醋酸技术及其下游产品的研发及应用

5. 碳酸二甲酯(DMC)开发与生产

6. 聚己二酸对苯二甲酸丁二醇酯(PBAT)生物可降解聚合物的生产及其可降解塑料制品、农用地膜的研发及应用

7. 1万吨/年及以上甲硫醇硫化法生产二甲基二硫及其深加工产业

8. 煤制聚甲醛及煤经甲醇制烯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除外)


内蒙古自治区


1.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生产

2. 6万吨/年及以上聚甲醛、6 万吨/年及以上二甲基甲酰胺、6万吨/年及以上聚乙烯醇等精细化工产品生产

3. 15 万吨/年及以上单套无水煤焦油深加工

4. 无汞催化剂聚氯乙烯生产技术开发及应用

5. 六氟乙烷等精细氟化工产品生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除外)

6. 石墨烯和纳米碳材料、细结构石墨、生物炭、锂电池负极等新型碳材料开发及生产

7. 新建 120 万吨/年及以上天然碱综合开发利用项目


广西壮族自治区


1. 生物乙醇制乙烯(以粮食为原料的除外)

2. 精细化工产品开发及生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除外)

3. 以锰矿为原料生产高纯硫酸锰、碳酸锰、四氧化三锰以及电解金属锰为原料的电器元件、无汞碱锰电池、锂锰电池、不锈钢制品的先进生产技术开发及生产

4. 乙烯、丙烯、烷烃等有机化工原料生产及下游精深加工;盐化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除外)

5. 超细重钙、改性重钙、超细轻钙、改性轻钙、纳米钙等高端碳酸钙生产、下游精深加工及配套产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除外)

6. 纳米碳材料、细结构石墨、生物炭、锂电池负极等新型碳材料开发及生产


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征求意见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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