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协定给化工行业带来新商机
发布时间:2015-08-13 来源:未知     分享到:
  中国在双边、区域自贸区的建设方面起步较晚,但近两年来,中国的自由贸易区(FTA)实践实现了快速的发展和新突破。从区域多边合作角度看,中国正在参与的“区域全面伙伴关系”(RCEP)和APEC会议中力推的亚太自由贸易区(FTAAP)已经成为亚太区域内一体化的重要实现路径和通道。   而化工产业往往成为FTA谈判的焦点之一,如欧美进行的TTIP谈判中,化工产品在贸易中的关税谈判一直是核心内容之一,被划归为特殊领域,谈判的难度甚至不亚于农产品的谈判。根本原因在于化工产业从来都是一个国家的核心竞争力所在,而且自身产业经济规模庞大,涉及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的方方面面。所以在放开化工产品关税方面,一定需要万分谨慎对待,因为作为我国最为基础工业之一,化学工业在中国经济中的作用十分重大。   目前,已经与我国签署的自贸协定的国家、地区有东盟、新加坡、巴基斯坦、新西兰、智利、秘鲁、哥斯达黎加、冰岛、瑞士、韩国、澳大利亚等,还有签署了中国内地与香港、澳门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以及大陆与台湾的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正在谈判中的自贸协定有中国与海湾合作委员会(GCC)、斯里兰卡和挪威的自贸协定,以及中日韩自贸协定、RCEP和“中国-东盟”协定升级版。   中国-澳大利亚自贸区   中国和澳大利亚自由贸易协定6月17日在澳大利亚堪培拉正式签署。能源、化工成为协定签署后享受较高关税减免的行业,同时赴澳投资门槛将降低。业内人士认为,中澳自贸协定的签署,开启了能源化工贸易和投资便利化的大门。   截至2014年底,中国赴澳各类投资总额约749亿美元。厦门大学能源经济与能源政策协同创新中心主任林伯强指出,以前澳大利亚更倾向于把煤炭、矿石和天然气等原材料高价卖给中国,对中国企业赴澳投资有诸多限制。中澳自贸协定达成后,中国私人、非国有投资者投资澳大利亚非敏感领域接受审查的限额,从2.48亿美元提高至10.78亿美元,这对于有意投资澳大利亚的企业来讲令人振奋。 据了解,根据中澳双方达成的协议,在投资领域双方将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同时大幅降低企业投资审查门槛,增加企业投资的市场准入机会、可预见性和透明度。以前澳大利亚不对外资开放的领域也有望陆续对中国投资者解禁。   中国-韩国自贸区   中韩自贸协定于6月1日正式签署,预计在今年年底前生效实施。这是迄今为止,中国涉及国别贸易额最大、领域范围最广的一份自贸协定。根据规定,中韩自贸协定生效后,中国将在最长20年内实现零关税的产品达到税目的91%、进口额的85%;韩国零关税产品达到税目的92%、进口额的91%。   在石油和化工领域,韩国是我国除沙特以外最大的贸易国,也是我国化工产品的第一大进口国和第四大出口国。相比较而言,两国大宗产品的竞争性大于互补性,因此,自贸区建设的过程,也将是两国石化产品相互竞争、争夺市场份额的过程。韩国大宗化工原料及精细化工较为发达,自贸协定的签署以及关税的降低,必然会导致更多的韩国产品涌入我国,争夺有限的市场份额。因此,未来数年,我国石化行业在接受结构调整、淘汰落后产能阵痛的同时,还要接受韩国产品不断增强的市场竞争。在出口方面,随着自贸协定的签署,少量占优势的化工产品将受益,比如氟化工、石油焦等,出口有望稳步增加。   中国-瑞士自贸区   2013年7月6日中瑞双方签署《中国-瑞士自由贸易协定》,2014年7月1日正式实施。中瑞自贸区具有鲜明的特色:经济互补为基础,南北型经济合作,获益颇多;高水平的开放,新规则的涵盖,中瑞自贸区将会成为中国新一阶段区域经济一体化和对外谈判的模板,具有显著的示范和借鉴意义。   近日,瑞士联邦政府网站发布新闻公告《中瑞自贸协定一周年——对外经济的里程碑》,该公告中显示,中瑞自贸协定为当前面临困难的瑞士出口行业带来新的机遇,引发瑞士经济界高度关注。自2014年7月至2015年5月,瑞士对华出口增长3%,自华进口增长4%,高于同期瑞士对其他地区外贸增长。   根据自贸协定2014年协定税率表,25%以上的化工类产品已实施了零关税,90%以上的医药、化工类产品税率比最惠国待遇降幅达20%以上,降幅高于其他行业。关税降低对双方化工产品贸易的稳健增长提供了基础利好。协定正式生效一年以来,双方在精细化工、钟表制造和精密仪表等领域进出口贸易增长明显,特别是精细化工方面表现最为突出。   2014年下半年,精细化工类产品出口额占比对瑞出口总额80%以上,且出现了量价同步提升的良好局面。2015年上半年化工出口则呈现出价格回升的好势头,化工类相关产品共出口4万余吨,同比下降6%,但出口额同比却大幅增长,也就是说单位化工产品价格出现了大幅提升,在国内低迷的化工市场环境下,更显出对瑞化工出口的巨大潜力。   中国-新加坡自贸区   我国与新加坡于2008年签署了自由贸易协定,新加坡从2009年1月1日起,取消了所有自中国进口产品关税,我国则在2012年1月1日前取消了97.1%的自新进口产品关税。协议自2009年1月1日正式生效以来,中新两国的双边贸易合作取得显著进展,两国石油化工领域的进出口贸易总额相比自贸协议之前也有了大幅度提高。   但自2012年以后,我国出口新加坡贸易额增速趋缓,到今年上半年甚至出现了贸易额同比减少的现象。这一方面说明自贸协定的刺激效应正在递减,另一方面更主要的是受国际供需大环境的影响。由此可见,在低关税成为“新常态”时,企业开拓新市场的阶段已经过去,今后应该着力在深耕新加坡市场以及利用好新加坡转口贸易平台上下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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