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对华六偏磷酸钠作出反倾销终裁
发布时间:2013-06-19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 分享到:
6月11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六偏磷酸钠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裁定中国涉案企业江阴澄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倾销幅度为92.02%、四川绵竹华丰磷化工有限公司的倾销幅度为92.02%、中国普遍税率为188.05%。
2007年3月1日,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六偏磷酸钠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08年1月29日,美国商务部对本案作出终裁。2013年2月1日,美国商务部对该案继续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