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建议取消53种“双高”产品出口退税 涉及无机盐等14个行业
近日环保部致函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商务部、人民银行等13个经济综合部门,建议针对《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2年版)》(新名录)的有关产品、工艺、设备,制定针对性的经济政策、监管政策,鼓励企业采用环境友好工艺、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并遏制“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双高”产品)的生产、使用和出口。
相关文件涉及化工、染料、涂料、农药、无机盐、制药、有色、焦化、炼焦、纺织、冶金、矿业、轻工、建材等14个行业。文件中对“双高”产品提出了诸多方面的约束性政策建议。特别是针对仍享受出口退税优惠政策的53种“双高”产品、仍在开展加工贸易的64种“双高”产品,分别向有关部门提出了取消出口退税、禁止加工贸易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