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和摩洛哥磷化工行业合作潜力大
发布时间:2012-02-28 来源:未知     分享到:
1、摩洛哥基本情况   居全球磷资源首位的摩洛哥,现正致力于建设世界级磷化工生产基地。OCP集团公司是摩洛哥最大的国有企业,也是世界上最大的磷酸盐出口企业,在摩洛哥的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其经营业务涉及磷矿的开发、磷酸的加工和化肥的生产,拥有全球近40%的磷矿资源,有90多年的采矿经验和近50年的化工产品加工经验,为全球提供各种磷矿石、较大份额的磷肥以及磷酸等产品。OCP集团拥有摩洛哥国家全部磷矿资源开采权,现开采规模3000万t/a,拥有四大矿山基地,分别是Oulad Abdoun(在胡里卜盖地区)、Gantour(在本杰里尔-优素菲耶地区)、Meskala(在马拉喀什地区)、Oued Eddahab(在达赫拉—黄金谷地地区),储量分别达373.5亿m3、310.9亿m3、159.5亿m3和11亿m3,合计储量为855亿m3。按照该集团现在的开采速度,这样的磷矿储量可供其开采2000年。      摩洛哥的磷矿都是露天开采,品位(以五氧化二磷计)基本都在34%以上,属于优质矿。据介绍,OCP集团将陆续投资开发四座新矿山和四大洗选矿厂,到2015年使磷矿石产能增加到5000万t/a,选矿能力从900万t/a扩大到3800万t/a。该集团生产的磷矿石45%用于出口,其余自用生产磷肥。对于磷矿石的运输,该集团基本上采用皮带运送到铁路车站或选矿厂,通过铁路运到港口出口或运到磷肥工厂用于生产。OCP集团现正建设200多km的管道线,直接用料浆的方式通过管道输送到Jorf Lasfar工厂,将大大节省运输成本。      OCP集团现有两个磷肥生产厂,总年产能力达450万t/a磷肥。其主要工厂是位于杰迪代的Jorf Lasfar生产联合体,该工厂生产了OCP集团67%的磷酸和70%的磷肥。印度、巴基斯坦、巴西、比利时分别在OCP集团工厂区设立了合资工厂,除了比利时的合资工厂生产净化酸以外,其余3个合资厂都生产磷铵。OCP集团现正在建设4套新的磷铵装置,每套的年产能力均为110万t磷铵。到2015年,OCP集团的磷铵年生产能力将超过900万t。紧邻Jorf Lasfar工厂的港口有6个泊位,除了一个用于电煤运输之外,其余都是该厂的专用码头,用于运输磷肥、固体和液体硫黄、磷酸、液氨,现在可以停靠10万吨级的船只。港口有液氨和液体硫黄等储罐,也有熔硫设施。现在该集团正投资扩大码头设施,提高装卸能力。矿石的出口主要通过卡萨布兰卡港口出运,部分也通过萨菲港或阿尤恩港。待矿山到Jorf Lasfar的磷矿浆输送管道建成后,该集团设在卡萨布兰卡港口的矿石出口码头将逐步停用。   OCP集团在磷矿开采及磷肥生产方面有野心勃勃的发展规划,但在磷酸深加工、磷矿资源综合利用方面缺乏技术及合作伙伴,其大量的磷石膏目前也主要以排向海洋(大西洋)为主,因而该集团对与我国的合作有浓厚的兴趣。 2、双方合作潜力   我国是全球最大的磷肥和磷酸盐生产和消费国,在磷矿开发、磷矿伴生资源综合利用、黄磷尾气及磷石膏的综合利用、精细磷化工产品生产等方面具备较为扎实的技术基础。我国快速增长的国内经济及持续推进的城镇化进程为磷化工产业带来广阔的市场空间,但与此同时,我国磷化工产业也面临着资源、节能减排、产业升级等突出问题。加强中国与摩洛哥之间磷资源开发及磷化工生产技术交流,深化企业之间的业务合作,有助于推动我国磷化工产业的结构升级及摩洛哥磷化工产业的快速发展。   我国和摩洛哥拥有的磷资源合计约占全球磷资源总量的70%。借鉴国外钾肥行业的发展经验,两国若能建立磷酸盐资源战略联盟,加强合作,形成优势互补,对于产业的发展具有现实意义。特别是在以下领域,双方合作潜力更大:   (1)磷矿的开采及浮选技术领域   摩洛哥的磷矿都是优质矿,基本上不用浮选。但随着磷矿价格的高企,该国企业巨头也已认识到中低品位矿的价值。我国磷矿资源的平均品位仅为17%(以五氧化二磷计),品位高于30%的富矿资源约为11.08亿t,仅占6.6%。我国在中低品位磷矿利用方面有很好的经验和技术,如云南磷化集团在中低品位磷矿选矿试剂及其成套技术、南昌嘉特公司的固液萃取法制取磷酸新工艺、四川大学利用低品位磷矿获得高浓度复合肥和其他精细磷化学品的技术等,这些技术对于摩洛哥的企业具有相当大的吸引力。   (2)磷矿伴生资源   包括氟资源、碘资源、稀土等的综合利用。我国一直积极鼓励对磷矿伴生资源的综合利用,比较成功的有开磷集团的无水氟化氢技术和无水氢氟酸联产沉淀白炭黑技术、瓮福集团的碘资源回收技术、多氟多的氟硅酸钠法制冰晶石联产优质白炭黑生产技术等。目前摩洛哥方面还没有任何对伴生资源的利用设施。   (3)磷石膏的综合利用   如硫酸提取、建材砖及水泥生产线等。我国在此方面具有成熟的技术可供摩洛哥企业选用。   (4)合资建厂   我国企业可学习印度、巴基斯坦、巴西、比利时等国家与摩洛哥合资建厂的经验,充分利用当地的资源、设施和税收优惠政策合资建厂。我国一方面磷矿品位低、开采难度大、成本高,另一方面,作为不可再生的战略资源,磷矿已经被国土资源部列为不能满足国民经济发展需求的重要矿种。相关企业可根据自己的发展战略,到国外开发资源,合作建厂。如中国中化每年从摩洛哥采购50万t磷酸二铵产品,这可以探讨与摩洛哥公司合资建厂的可能性。      此外,在化工工程承包、港口扩建、物流等方面两国都有合作的潜力和机会。                                             (庞广廉 王孝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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