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优惠政策将密集出台
发布时间:2011-07-01 来源:未知     分享到:
  6月24日,财政部网站公布《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十二五”期间,政府将对节能量在5000吨标准煤以上及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在2万吨标准煤以上的节能项目给予一次性奖励,东部地区每吨标准煤奖励240元,中西部地区每吨标准煤奖励300元。   同时,国家发改委正研究制定“十二五”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相关规划,将在此前发布的发展节能服务业、推进合同能源管理(EMC)的一系列财政和税收优惠政策基础上,出台相应实施细则。除对节能改造项目予以中央财政奖励之外,还要求地方政府对项目补贴不低于60元/t标准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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