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氟化氢项目总规模不低于5万t/a
工信部近日正式公布《氟化氢行业准入条件》(下称《准入条件》),规定新建氟化氢生产装置应当有稳定可靠的萤石资源保障。专家表示,这一政策将推动行业整合、氟化工产业链价格上涨。未来,小企业将被逐步淘汰,龙头厂商则将获得更有利的市场地位。
据《准入条件》规定,新建氟化氢生产装置、新设立氟化工企业应当符合当地产业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有稳定可靠的萤石等资源保障。在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风景名胜区等区域禁止新建、改扩建氟化氢生产装置。除开发生产高纯、超净的电子等行业专用氟化氢产品和生产自用的氟化氢原料外,不得新建、扩建非原料用的氟化氢生产装置。《准入条件》还规定,新建生产企业的氟化氢总规模不得低于5万t/a,新建氟化氢生产装置单套生产能力不得低于2万t/a。还另对新建、改扩建氟化氢生产装置的萤石消耗、综合水耗、综合能耗等作出具体规定。
兴业证券分析师郑方镳则认为,《准入条件》将推动氟化工产业链价格上涨。一方面,由于市场对国家控制萤石资源的认识进一步加强,萤石稀缺性资源的属性将在市场价格中得以反映;另一方面,政策出台后全球含氟化学品可能供应短缺继而价格普涨,这又将反向推高国内氟化工产品的价格。他还认为,政策对龙头企业扩张整合和销量提升方面都有显著的利好。由于未来氟化氢出口量可能无法满足全球的需求,因此国外企业将被迫购买更多氟化氢下游的含氟化工品做进一步的深加工,而这些品种目前只有几家氟化工龙头企业具备大规模生产能力,因此这部分需求的增长将提升龙头企业的销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