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通知:关于开展“十二五”全国石油和化工行业节能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中石化联产发[2016] 83号
关于开展“十二五”全国石油和化工行业
节能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十二五”期间,全国石油和化工行业面对国内外复杂的经济形势和环境,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节能方针、政策,积极推进能源节约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了表彰在节能工作中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我会决定在全行业开展“十二五”节能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活动,并在今年6月召开的全国石油和化工节能工作会议上,对评选出的节能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请各单位按照《“十二五”全国石油和化工行业节能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办法》(见附件一)的要求,组织相关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请各推荐单位于2016年5月1日前将上述推荐材料报送中国无机盐工业协会或联合会产业发展部。推荐材料纸质版一式二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ln@cisia.org。
二、联系方式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产业发展部
单位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亚运村安慧里四区16号楼
中国化工大厦703室(邮编100723)
联 系 人: 翁慧、曹玲、周俊华、李永亮
电 话:010-84885703 传 真:010-84885057
三、其他事项
本次评选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相关推荐表可从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网站(www.cpcif.org.cn)下载。
附件一:“十二五”全国石油和化工行业节能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办法
附件二:“十二五”全国石油和化工行业节能先进单位推荐表
附件三:“十二五”全国石油和化工行业节能优秀服务单位推荐表
附件四:“十二五”全国石油和化工行业节能先进个人推荐表
附件五:“十二五”全国石油和化工行业节能突出贡献奖候选人推荐表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2016年3月15日
主题词:石油 化工 节能 先进 评选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