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理事会的组成原则和推荐程序
一、组成原则
1、充分考虑行业的代表性,13个分会的相关重点企业。
2、推荐单位在全国或本地区有较高的知名度或影响力。
3、吸纳机械、设备、仪表制造单位进入理事会。
4、本单位热心协会工作,愿意为行业做贡献。
5、第二届理事会成员无特殊情况,继续保留。
6、严格执行国资委、民政部对“协会规范化管理”的要求,副会长数量占常务理事的1/3,常务理事数量占理事的1/3。
二、推荐程序
1、第二届理事会成员自荐是否保留理事资格。
2、根据会员单位申请加入理事会。
3、广泛征求各分会的推荐意见。
协会秘书处经大会筹备组充分调研和吸纳分会的意见后,编制第三届理事会组成推荐候选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