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2023年钾肥进口零关税;29种化肥出口继续执行法检
发布时间:2022-12-29 来源:中国无机盐工业协会     分享到:

      财政部网站12月29日消息,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及相关规定,2023年1月1日起,对部分商品的进出口关税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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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为增强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联动效应,2023年1月1日起,我国将对1020项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一是保障人民健康,减轻患者经济负担,对部分抗癌药原料、抗新型冠状病毒药原料、镇癌痛药品实施零关税,降低假牙、血管支架用原料、造影剂等医疗用品进口关税。二是顺应消费升级趋势,以高质量供给满足居民消费需求,降低婴幼儿食用的均化混合食品、冻蓝鳕鱼、腰果等食品,咖啡机、榨汁器、电吹风等小家电的进口关税。三是加强资源供应能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对钾肥、未锻轧钴等实施零关税,降低部分木材和纸制品、硼酸等商品进口关税。四是促进先进制造业创新发展,加快产业转型升级,降低铌酸锂、电子墨水屏、燃料电池用氧化铱、风力发电机用滚子轴承等商品进口关税。

进口方面:

对尿素、复合肥、磷酸氢铵 3 种化肥的配额税率继续实施 1%的暂定税率。

出口方面:

28047010 黄磷(白磷)和28047090 其他磷,继续执行20%出口关税政策

对2022年涉及到的29种化肥产品的出口,继续执行法检政策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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