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安全需要怎样的领导力——访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副秘书长郝军
发布时间:2023-07-19 来源: 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     分享到:

今年6月是第22个全国“安全生产月”。而1个月前发生的中化集团鲁西化工双氧水生产区爆炸火灾共造成10人死亡、1人受伤的重大安全事故还正在调查之中。据应急管理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活动聚焦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带头组织本企业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带头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带头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法定职责。为此,记者采访了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副秘书长郝军。他表示:“企业领导最不希望看到事故,但事故恰恰反映安全领导力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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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新版《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将安全领导力作为第一要素,怎样理解企业安全领导力这一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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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郝军

先举两个大家都知道的例子。2023年1月15日,辽宁省盘锦浩业化工有限公司烷基化装置在维修过程中发生泄漏爆炸着火,造成13人死亡、35人受伤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一查,事故企业老板因为偷税漏税已于事发前被抓,企业较长时间没有主要负责人。2018年造成24人死亡的河北张家口盛华化工公司“11·28”重大爆燃事故,一查,也是其主要负责人长期不在岗、不在位。

这两起安全生产事故虽然都有多方面原因,但最主要的原因是企业领导人不在岗,安全领导力缺失。而更多企业的安全事故表明,不少企业主要负责人虽然在岗但却不在状态,安全领导力不强,事故同样会找上门。迄今为止,我们还没有遇到哪一起安全生产事故是不可避免的,每一起事故最终的调查结论都是“这是一起不该发生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我国《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2023年4月1日实施的《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AQ/T 3034—2022),将安全领导力作为安全二十大要素之首,同时也诞生了安全领导力这一理念。

“安全领导力”这一理念来自于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深刻反思。一是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国家对安全生产越来越重视,社会、百姓、员工对美好生活的期盼;二是安全生产法制不断加强,党政同责、履职尽责、失职追责;三是借鉴国外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遵循安全生产客观规律;四是企业安全发展所需,加强火车头的带动、引领作用。

其实国外早已有安全领导力这一理念。2005年12月,英国邦斯菲尔德枢纽油库发生泄漏爆炸火灾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近10亿英镑(约80亿元人民币),近2000人撤离。这次事故对英国工业界造成了极大的震动。2007年9月,由英国政府健康安全环境署牵头,联合政府其他部门和多家行业协会,包括英国石油工业协会、储运协会、化学品工业协会等,共同发布了《过程安全领导力原则》。自此,安全领导力这一理念逐步被广泛认可。

事实上,一家企业的安全领导能力是这家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绩效的天花板,企业安全管理瓶颈的突破主要体现在安全领导力的突破。常言道: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对于安全生产来讲,要保证安全生产,没有企业领导的高度重视并形成强有力的领导力是无法真正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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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安全领导力应包括哪些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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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郝军

我认为有3方面。

首先是政治素养。2015年8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就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首要位置,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企业领导人要有政治担当。要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要把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尊敬生命、敬畏安全的安全意识要更为强烈。用长庆石化公司主要负责人李力斌的话说:“作为央企一个分公司的主要负责人,我认为首先应该明确认识到央企所承担的政治责任。央企作为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也必须时刻牢记初心使命。因此,从思想认识层面上来讲,首先就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时刻作为我们的根本遵循。”

其次是专业素养。我们到一些化工企业检查,总会听到个别负责人说“我不懂安全、不懂专业”之类的话,盘锦浩业化工有限公司“1·15”事故发生前,企业临时负责人是一名财务人员,确实不具备专业安全知识,那为什么还委以安全领导的重任?国务院安委会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要求,自2020年5月起,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企业,新入职的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化学、化工、安全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再有是带头作用。从一些事故企业来看,一些企业主要负责人存在“三多三少”现象。“三多”即开会多、喊口号多、提要求多,“三少”是下现场少、检查少、落实少。正是由于主要负责人没有发挥带头和带动作用,这些企业的安全管理浮在面上,措施不落地、基层不重视、员工不了解。这样的企业出事只是早晚的问题。

我访谈过一位国有煤化工企业领导,问他安全生产最担心的问题是什么。这位领导回答,最担心自己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出现肠梗阻,下面各级负责人理解不透、传达偷吃、层层递减。

我们强调企业领导的带头作用,是从严治企的带头作用。而有的领导往往成为破坏企业安全生产制度的“第一杀手”,这样的“带头作用”应该坚决避免。无论是义马气化厂“7·19”事故、还是上海石化的“6·18”事故,都是领导决策违反规章制度,该停不停,决策力不够,最终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具体到《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关于安全领导力有12条要求,归纳为4个方面。


01

对领导自身素质的要求,比如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具备基本的安全素养,包括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应深入基层,宣传安全生产理念、了解基层安全生产状况、倾听员工建议,以个人良好的安全行为带动企业形成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企业主要负责人应自觉带头履行安全承诺,通过率先垂范,展示领导的示范力、行动力和影响力;通过制定和落实个人月度安全行动计划,带动全员参与安全管理,确保安全领导力贯穿于基层员工中。


02

对领导的职责要求,比如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领导企业制定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应定期组织开展化工过程安全管理要素考核、安全管理体系评审、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外部安全审计等活动,实现安全管理量化评估考核;要建立工作机制,明确企业其他负责人和各级负责人的工作要求,不断提高安全领导力等。


03

对领导预防事故的要求,比如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在分析出所有生产安全事故事件技术原因的基础上,重点查清管理上的缺陷和不足;应重视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管控,及时消除隐患,加大风险管控措施投入力度,完善监管机制,落实管理责任。


04

对安全生产的支持,比如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属地安全管理职责,落实专业安全管理职责。负责人应及时奖励安全绩效突出的员工,并对其进行优先任命和提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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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我国化工行业在安全领导力方面存在哪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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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郝军

我认为主要存在3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现状仍不容乐观。这在一些中小型企业表现得比较明显,比如学历和专业素养达不到要求、重效益轻安全、只讲不练。

二是缺乏理论引导、实践总结,领导者之间的交流。不少企业领导对安全生产的掌控停留在经验上,很难做到理论指导实践。一些领导者对安全生产标准化有多少个要素都不清楚。

三是一些企业领导者对安全生产的本质认识不够,讲得不专业,说得不到位,要求不具体,一看就给人一种外行的感觉。很多企业负责人还大言不惭,一张口就是“我不太懂安全”。

要从根本上改变这些问题,我认为也有3点。一是各级政府要加强对企业安全领导力的考核力度,开展安全领导力测评,抬高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门槛。二是利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行业协会的力量,大力开展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培训,实行轮训制。三是化工企业要围绕《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中关于安全领导力的12条要求逐一落实。山因势而变、水因域而变,人因思而变。加强安全领导力建设应引起我们政府和社会的广泛关注和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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