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电池护照的特点、影响及应对
发布时间:2023-12-14 来源:未知 分享到:
《欧盟电池和废电池法案》(以下简称《新电池法》)已正式生效,将于2024年2月18日起实施。根据《新电池法》,自2027年2月18日起,进入欧洲的大部分电池需持有电池护照,对电池相关的主要信息进行披露;一份用户友好型电池护照需要记录电池和制造商信息、合规性和认证、碳足迹、供应链尽职调查、电池材料和成分、循环和资源效率、性能和耐久性等约90个强制性数据属性以及自愿建议,将对中国电池企业出口欧洲产生重大影响。
从目前全球电池联盟(Global Battery Alliance,GBA)发布的电池护照概念验证成果来看,电池护照由电池信息(Battery)、材料信息(Material)、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信息(ESG)、数据源信息(Data)四个基本部分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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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电池护照ID:护照文件的唯一标识(自动生成);2.电池型号:电池型号的简单描述,包含对应的电动汽车;3.电池序列号:电池上的物理编号;4.电池状态:本护照所指电池的状态(原始、再利用、回收等);5.电动汽车制造商:OEM公司的名称(特指将电池装入电车的总装厂);6.电动汽车组装国家/地区:OEM工厂所在国家/地区;7.电池生产商:电池包生产公司的名称(或电动汽车制造商);8.电池生产国:电池生产设施所在国;9.电芯生产商:电芯生产公司的名称;10.电芯生产国:电芯生产设施所在国;11.制造日期:电池制造实际时间;12.电池类型:圆柱,软包,硬壳,其他;13.化学:电池核心化学元素的简单文字描述;14.电芯数:电池组中单电芯的数量;15.重量:kg;16.总能量:kWh;17.能量密度:kWh / kg;18.额定容量:Ah;19.预期寿命:循环数;20.电压(最小-标称-最大):V;21.温度范围:最低温度–最高温度(°C) |
| 1.回收材料:回收材料的名称;2.材料可追溯性(试点中):可追溯材料的质量占电池总重;3.GBA会员覆盖率:与材料可追溯性相同,但仅核算GBA会员4.第一/第二次追溯材料:材料名称;5.每块电池的物理量:kg或“未公开”;6.第一/第二材料来源:与材料可追溯性相同。 |
| 1.人权/童工平均得分:全产业链上下游平均分/全产业上下游最高分;2.问卷回答:回答必答题的数量/必答题最高分;3.公司数量:提交相关报告的公司数量;4.温室气体BCF(HMA):kg/kWh,电池相关的温室气体排放,包括基于HMA方法的计算电力排放;5.温室气体BCF(PMA):kg/kWh,电池相关的温室气体排放,包括基于PMA方法的计算电力排放;6.一级数据:BCF(HMA)中的主要数据份额;7.二级数据:BCF(HMA)中的二级数据份额;8.公司数量:提交温室气体报告的公司数量。 |
| 1.产业链:电池产业链的简称;2.身份:执行相关产业链步骤操作的公司名称;3.物料流:物料流的可追溯性;4.ESG数据:产业链提供的ESG数据状态;5.数据验证:ESG数据可信度状态;6.可追溯性:可追溯性工具的成熟度状态;7.可交互性:所用IT实现的可交互性状况;8.物料流聚合:物料流信息汇总程度;9.开始日期:物料流数据收集开始日期;10.结束日期:物料流数据收集结束日期;11.数据收集保证:跟踪和追踪提供商的名称。 |
| 1.追踪Co与Li等元素的流动并报告电池材料的总体可追踪性(%);2.建立电池从采矿到电池组装的全过程碳足迹;3.设计童工与人权指数问卷等。 |
(一)由国际组织主导发起,欧盟率先应用,我国企业积极参与
电池护照概念最初由GBA提出。该联盟是由世界经济论坛于2017年发起的国际性组织。目前,GBA已吸引联合国、世界银行,欧亚资源集团、嘉能可、巴斯夫、大众,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宁德时代、易来科得等超过全球120多家企业、政府和非政府机构加入,旨在于2030年前推动建立一个可持续、负责任、公正的全球电池产业链。
GBA领导了电池护照的主要规划工作。2023年1月18日,GBA在瑞士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上首次发布了电池护照概念验证成果,并公布了三张电池护照原型,分别记录了奥迪和特斯拉车型上装载的三款电池的制造历史、化学成分、技术规格、碳足迹等全生命周期数据。洛阳钼业、华友钴业、中创新航等中国企业也是GBA电池护照项目的参与者。宁德时代也于今年4月加入了GBA新一任董事会,成为其中唯一的中国企业。
由于俄乌冲突严重破坏了欧盟原先的碳中和与绿色转型计划,其对于安全、绿色的供应链具有更为迫切的需求,希望通过数字产品护照增加产品可持续性和循环性。电池护照正是欧盟实施的第一个数字产品护照。
一方面,电池作为开启能源转型的关键,属于材料和资源密集型产业,在其价值链中不可避免地产生社会和环境影响,包括材料采购、加工和电池制造过程中的温室气体排放,以及童工和侵犯人权等问题。通过引入电池护照,能为电池价值链带来透明度和可持续性。另一方面,从金属矿产的开采到新能源汽车制造,电池产业链具有高度全球化属性,涉及多个国家。需要在全球确立一套公认标准,以推动产业链数据共享,实现高水平治理。
同时,电池护照反映的是围绕电池产业链的国际规则制定权博弈,产业链各方都希望能获得更多话语权。
电池护照本质上是一个数据管理系统,可记录电池信息、原材料信息、ESG评价、供应链数据等多项内容,旨在为电池全生命周期涉及到的所有利益相关者提供详尽的电池制造历史及使用信息。一是记录电池生产过程中可再生能源和回收材料的使用比例,便于采购方进行碳指标准入审核和常态化评估;二是记录电池的健康状况,上传云数据并及时对使用者发出故障预警,延长电池及搭载工具的使用寿命;三是对电池的历史信息进行追溯和评分,精确显示剩余容量,便于在梯次利用或二次销售场景中有效流通。
欧盟《新电池法》不仅提出了电池护照的要求,也提出了电池标签的要求,但二者在适用和内容上有所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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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8月18日起,所有电池均需贴有包含一般信息的电池标签 | 2027年2月18日起,LMT电池、容量大于2kWh的工业电池、电动汽车电池需持有电池护照 |
| 1.所有电池附有含电池基本信息的标签,包括制造商信息、电池类型、生产地点、生产日期、化学组成、除铅、镉、汞以外的其他有害物质、关键原材料等10项内容;2.可充电便携式电池、LMT电池和SLI电池应在标签上标明容量信息,且不可充电的便携式电池还应标明最小平均持续时间且标有“不可充电”;3.所有电池应附有分开收集的符号(原十字划叉的带轮垃圾桶符号);4.所有含镉超过0.002%或含铅超过0.004%的电池应在分开收集符号下方标注超限物质的化学符号; | |
| | 1.公开信息,向所有人开放:2.详细设计信息,向维修/回收/监管机构开放;4.动态数据,向运维、维修、回收、二手交易等后市场环节开放。 |
(五)重点反映电池在绿色生产、性能质量、社会责任、循环经济方面的品质一是国际性。电池护照的作用之一是有效跨越国境,并在国际间获得认可。二是差异性。不强调统一设计,容许各国企业和机构在《新电池法》框架下拥有一定自由度,构建自己的电池护照体系。三是统一性。要求护照对应的部分信息能通过访问数据库开放给有权限的访问者。消费者和监管机构可通过电池护照,简单直接地查阅电池产品的相关信息;在所有生命周期的利益相关者之间收集、交换、整理和报告有关材料来源、电池的化学构成和制造历史及其可持续发展表现的可信数据。

电池护照是物理电池的数字孪生体,可实现对电池全供应链的透明化数字管理。一是将会使信息在更大范围内、以更为标准化的形式向公众披露,促进电池生产企业对自身产品的设计性能更加负责。消费者和监管机构可通过电池护照,简单直接地查阅电池产品的相关信息。二是作为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的有力抓手,电池护照可成为促进电池产业低碳、循环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政策工具。三是对于全产业链,有助于企业以可持续和循环原则为基础,进行生产和价值创造流程规划,并促进消费者在知情的情况下作出决策;通过梯次利用延长电池系统的生命周期,并在生命周期结束时促进原材料和零部件的回收;提高数据可用性,并降低电池生命周期中循环商业模式的成本;有助于价值链中的特定参与者对数据进行访问,实现流程改进。四是对于产业链各环节,可以提升上游矿产企业和材料生产企业的绿色溢价;基于有关数据,改进中游电池生产企业和汽车制造企业的设计方案、生产模式及采购决策;通过透明化信息,优化消费者购买决策,并为其和下游二手交易商提供可靠的残值评估;提高最下游回收商的拆卸和回收效率,降低交易成本,并通过改进过程控制,提高回收料产量。
电池运行过程管控与报警、换电业务、电动车保险、电车维修、二手电车交易、电池梯次利用与回收等后市场环节或将成为最大获益方。根据GBA文件,电池出厂设计数据是电池生命周期的起点,在该阶段获取的身份信息即电池护照将成为辨识电池身份最早期的唯一指针。在电池进入使用环节后,还将产生新的大量运行数据,这些数据也将根据电池护照编码信息进行分类和存储。这一数据集合对后市场具有巨大的经济价值。
在技术泄露方面,一是电池企业需要公开能量密度、循环寿命等涉及电池产品性能的异常敏感的核心参数,全公开后,可能存在通过逆向工程导致技术泄露的风险。即便在GBA试点中,奥迪两款车用电池的电池护照信息中均未公开其预期寿命。二是除公开信息外,电池护照要求向维修、回收、监管机构开放细致设计信息,包括拆解手册、图纸、安全须知等维修作业所需的文件,以及正负极材料、电解液类型等回收作业所需的文件,进一步加剧技术泄露的风险。三是电池护照要求企业公开全部供应链信息,也存在产业链核心技术和供应商泄露风险。在合规风险方面,一是电池护照高度关注ESG中人权与童工等与意识形态密切相关的主观指标。目前电池的制造产能基本都在发展中国家头部经济体或发达国家,在电池制造环节可能造成的合规影响并不明显。但考虑到上游材料矿产来源地的多样化,部分主要材料产地处于世界欠发达地区,且法律法规和执法力度不尽完善,材料及电池厂商需密切关注上游来源的合规。风险的产生因子更可能发生在产业链上游,对供应商管理的合规和风险管控提出了更高要求。二是公开主材元素成分涉及进出口政策风险。在新能源时代,锂被视为重要的战略资源,部分地区认为电池出口将造成重要战略资源的跨国转移,且部分电池进口国的电池回收利用比例较高,加剧了这一担忧和潜在的进出口政策风险。电池护照的信息披露要求对企业的管理和技术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电池产业链比较复杂,涉及大量企业及信息披露,碳足迹追踪困难,企业存在成本和技术难点。同时,记录和公开大量产品信息也会加剧运营负担。我国电池企业面临的挑战尤为突出。一方面,《新电池法》明确规定电池护照所需披露的信息,涵盖范围超过现有我国动力电池测试内容。国内电池行业还缺乏相关数据披露的经验,行业内也缺乏所需披露数据的统一测试标准和披露形式标准。另一方面,中国企业在全生命周期碳足迹核算方面,不仅面临核算成本,还面临重新搭建核算体系和创建全新数字化工具的成本。虽然我国在电池领域布局较早,已形成较完整的产业链,并初步建立了以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为基本原则的电池回收利用政策体系。但与欧盟等发达经济体相比,我国在电池碳足迹核算与方法论方面基础仍较薄弱。难度包括电池企业要将采矿、正负极材料、电芯等整条供应链上的碳足迹都纳入搜集,还要对每一个环节的碳足迹进行测量和认定;而目前国内既没有非常成熟的数字化工具,又面临着标准数据库不统一、国际互认机制未建立等困难。《新电池法》明确提出,对于电池碳足迹的计算应遵循欧盟产品环境足迹(Product Environmental Footprint, PEF)方法学以及相应产品环境足迹种类规则(PEFCR)技术文件。目前我国碳足迹认证标准体系尚不完善,多依据通用性标准,随之而来的问题是在系统边界、功能单位、取舍准则、建模方式等问题上难以形成统一规则,从而影响我国碳足迹核算结果在《新电池法》要求下的合规性。为了推动电池护照落地,欧盟计划于2026年1月1日建立一个通用电池信息电子交互平台系统,以电子方式、采用机器可读格式提供规定信息,对欧洲市场上流通的电池进行全生命周期溯源记录。我国是否应构建自主独立的数据收集、整理、交互的电池护照平台,成为当前重要争论。在今年4月举行的中国电池回收利用产业协同发展峰会上,主办方中汽数据牵头发起了“电池可持续发展行动计划”,任务之一是研究中国版电池护照的落地可行性。作为国家级汽车产业数据中心,中汽数据长期支持有关部门开展新能源汽车及电池管理政策研究工作,已经面向电池产业链的相关行业机构、科研院所、主流企业等征集联合研究单位,组建“中国版电池护照”联合开发项目顾问委员会,负责与国际机构开展交流对话,促进“中国版电池护照”与国际接轨和数据互认。但对于“中国版电池护照”如何实施,业界存在两种思路:一方认为国内电池生产整体应与国际标准接轨。相比国际标准,我国在碳足迹、ESG、再生回收比例等标准体系的建设上进展较慢,需要政府、行业、企业共同努力,补齐短板。另一方认为,将出口与非出口电池区别对待。出口电池衔接当地电池护照的标准;对于非出口的电池生产企业,根据国内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完善对电池生命周期的溯源管理。
一是积极主动参与电池护照体系建设。目前,欧盟电池护照体系仍在探索阶段,我外贸、能源及产业主管部门应与欧盟开展谈判,就欧盟自身同样敏感关注的数据跨境流动事宜提出关切,结合保护企业技术秘密、商业秘密的角度,据理博弈;会同行业协会支持我龙头企业积极参与GBA的后续工作,争取在电池护照体系建设中占据我国的一席之地。二是对《新电池法》带来的影响进行深入分析。落实电池护照已经是全球趋势,无法避免。应协调行业协会和专业机构,充分研究和了解《新电池法》涉及的电池制造商、授权代表、进口商、分销商以及履行服务提供者等主体的合规责任和义务,协助其把握从现在到2027年2月法规落地的窗口期,做好业务规划。包括调整生产布局,将供应链部署到利用可再生能源较多的电网区域;多元化贸易对象,增加上游供应商和欧盟客户,防止因上游供应商违反《新电池法》或未按要求披露信息,导致出现系统性风险。一是加快修炼“内功”,在技术端和生产端降低碳排放。在全球推进碳中和的大背景下,我国电池企业要想进一步走向全球,成为国际大型零部件供应商,必须确保自身足够低碳环保,有能力打破欧美等发达国家的绿色贸易壁垒。电池产业链要协同发展,减少碳排放。产品端优化正极、负极、隔膜、电解液、泊材等关键材料特别是高能耗材料的选取与制备工艺,优化电池工艺配比,选用低能耗材料。如正极材料是电芯碳排放第一大来源,其中NCM811电芯排放量最低,其次是NCM622电芯,NCM111电芯碳排放最高;整体来看,三元电池相比磷酸铁锂电池减排潜力更大,若其正负极材料使用绿色电力生产,可减少50%以上碳排放。二是加快布局全生命周期低碳零碳工作,加大对探索全生命周期低碳零碳企业的支持。目前,宁德时代、中创新航、蜂巢能源、远景动力等电池企业开始布局零碳工厂,从上游采矿、原材料、正负极、电芯、系统、回收利用等全产业链布局碳足迹、数字护照。其中,远景动力鄂尔多斯零碳产业园内布局了基于智能物联操作系统EnOS和方舟能碳管理平台打造的零碳数字认证体系,在实现100%绿色能源供给的同时,赋予园区内产品可追踪溯源、符合各类国际标准、经过权威机构认证的“零碳绿码”,即入驻远景园区的产业链企业都能产出受到国际认证的低碳、零碳产品。政府有关部门应加大对此类探索的支持。三是重点解决国际规则标准的协调互认。政府主导、第三方积极参与,为电池行业提供必要的碳核算公共产品和基础设施。一方面,加快我国电池碳足迹方法论研究,并从政府、行业组织等多层面与欧盟积极沟通,推动中欧电池产品碳足迹方法论的协调与互认。还需加快推动电力核算规则与全球接轨,充分发挥清洁能源的低碳属性。另一方面,要加快推进我国电池碳排放计算标准和数据库建设,发挥我国电池产业链的全球优势,与国际标准、数据库对接互认。尽快建成与国际要求接轨、以行业应用为导向、透明可信的本土化碳足迹数据库。应特别注意电力的排放因子问题,按年度、分区域更新发布我国电力碳排放因子,并以此为基础,建立我国电池产业链各环节碳排放因子数据库,及时更新并向国际通报。行业主管部门会同能源部门,加快制定电池全生命周期碳管理标准体系,完善产业链全生命周期数据管理,制定碳排放核算方法,推出统一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一是加快完善碳足迹核算标准体系。对ISO14040/44、ISO14067、PAS2050等通用类标准,以及欧盟PEF指南、ILCD方法学等报告进行深入研究,避免照搬,形成更具指导性的通用标准和方法学报告。二是指导企业重点解决碳足迹核算中的数据需求。对于必须使用实景数据的部分,进行精准采集,必要时配置监测设备,确保数据符合相关质量要求;对于非必要的实景数据,企业可基于与供应商的良好合作基础,着手开展全供应链碳排放数据的采集工作,做到心中有数,明确自身碳排放现状与目标,制定碳减排方案,为开展进一步碳减排做好量化支撑。一是加快有关基础设施建设。全生命周期管理和碳排放统计核算是一项复杂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多类主体、多种维度,难度较大。要加快推进5G、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的行业应用,以满足电池全生命周期精细化管理需求。考虑建立电池碳管理区块链数字化平台,融合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数字科技,实现产业链端到端全程监控和产业综合管理服务;同时结合碳方法学追踪和管理碳排放,解决产业链及碳排放的可追溯性的问题。二是提高供应链管理质量。辅导企业加强对电池生命周期记录的管理,对电池的生产、保养、运输、安装及充放电等做好记录。掌握电池的寿命和性能情况,并根据数据识别电池的潜在缺陷和质量问题,改进电池设计和制造工艺等。包括对研发、原材料、供应商来料、生产过程、客户成品和售后等全流程进行质量管控;建立质量一体化数字平台,把质量体系、业务数据和信息系统有机集成起来,实现端到端的质量管理;对电池全生命周期进行大数据管理。贯穿电池的设计、制造、运行、车辆的保养和维检、OTA动态管理等环节,打造状态评估和安全预警系统。
三是尽快加强供应链低碳管理。提示电池生产及应用企业关注上游矿产企业及下游回收再利用企业的能耗情况,对电池全生命周期能耗及碳排放情况进行整体核算。对上游供应链企业的准入审核要增加双碳具体要求;对供应商提出具体的评估指标,并进行常态化评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