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石油和化工行业绿色制造体系申报及认定工作开始了
为深入贯彻实施国家绿色发展战略,进一步树立石油和化工行业绿色制造先进典型,加快建设行业绿色制造体系,引领石化行业绿色发展,我会决定开展2020年度石油和化工行业绿色制造体系认定工作。
凡符合《石油和化工行业绿色制造体系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申报条件且具有一定绿色制造基础的单位均可申报。同时,2017年度已经通过认定的石油和化工行业绿色制造单位可进行自我评估。
申报要求及附件可点击下方阅读原文或登录国家石油和化工局及中国化工环保协会官网查看。
请申报单位及评估单位将相关材料按要求于9月25日之前报送我会。
联系方式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质量安全环保部
联系人:周波、吴刚
电 话:010-84885227、010-84885718
邮 箱:hb_cpcif@163.com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慧里四区16号楼,中国化工大厦500室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实施国家绿色发展战略,认真落实《工业绿色发展规划(2016-2020年)》(工信部规〔2016〕225号)、《关于促进石化产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产业〔2017〕2105号)和《石油和化工行业绿色发展行动计划(2016-2020年)》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树立石油和化工行业绿色制造先进典型,加快建设行业绿色制造体系,引领石化行业绿色发展,经研究,我会决定开展2020年度石油和化工行业绿色制造体系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凡符合《石油和化工行业绿色制造体系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参见附件1)的申报条件且具有一定绿色制造基础的单位均可申报。相关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可从石化联合会网站下载,对于未发布技术规范的行业或产品,申报单位应委托第三方机构按照《生态设计产品评价通则》(GB/T 32161-2015)编制评价报告(格式参见附件2),评价报告应对资源、能源、环境和产品属性相关指标的先进性进行说明,对各项指标的符合性进行评价,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二、其他事项
1、石油和化工行业绿色制造体系的申请、评审、认定工作不收费,企业自愿参加。专业协会、专业委员会、地方行业协会、大型集团公司可组织推荐优秀企业参加认定工作。
2、请申报单位按照《办法》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并于9月25日前将材料寄送我会,包括纸版材料一式三份,电子版光盘一份。
3、请2017年度认定的石油和化工行业绿色制造单位进行自我评估,评估本单位在近3年的建设和生产过程中,是否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是否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Ⅲ级(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在国务院及有关部委相关督查工作中被发现存在严重问题。请将评估报告按照本通知的时间节点报送我会。
三、联系方式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质量安全环保部
联系人:周波、吴刚
电 话:010-84885227、010-84885718
邮 箱:hb_cpcif@163.com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慧里四区16号楼,中国化工大厦500室
邮 编:100723
附件:1.石油和化工行业绿色制造体系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2.绿色产品第三方评价报告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2020年7月28日